河北新河工业区违规占地3000亩 招商与政绩挂钩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7月9日,邢台新河县西郑村,村民在新修的马路上赶羊。围墙另一侧便是违法占地300多亩的建达润升企业。 新河县北环路,耕地里垒起砖码,地已被圈起将建厂房。 继河北香河县违规用
7月9日,邢台新河县西郑村,村民在新修的马路上赶羊。围墙另一侧便是违法占地300多亩的建达润升企业。 记者 孟祥超   
 
    7月9日,邢台新河县西郑村,村民在新修的马路上赶羊。围墙另一侧便是违法占地300多亩的建达润升企业。
 
新河县北环路,耕地里垒起砖码,地已被圈起将建厂房。 
 
新河县北环路,耕地里垒起砖码,地已被圈起将建厂房。

      继河北香河县违规用地4000多亩被报道后,河北新河县又被查出违规占地3000多亩。

  今年6月10日,新河县国土局给县政府递交一份“关于规范土地管理整改的报告”,报告中提到,自2010年以来,县工业园区内有31宗违法违规用地,面积有3166多亩。

  记者调查发现,新河县为省级贫困县,经济连年位列省内倒数第一。从去年开始,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聚集区建设,邢台市又将聚集区与政绩考核挂钩,于是,新河县规划出一个超大工业区,希望借此在经济上“翻身”。

  同时该县还规定任务单位一把手离岗招商,完不成任务,就地免职。为快速招商,一些企业被获准以零地价获得土地,并圈而“不用”。

  该县还规定,若要对园区企业处罚,需经“县优化环境协调指挥中心”批准。目前县国土局已两次提请查处违法企业,但至今未得到管委会批复。

  李猛(化名)最怕听到喇叭响,每次村里大喇叭喊,“哪儿哪儿地不要种了”,就意味一块地被占了。有时,甚至喇叭没响,地里的庄稼就被人推倒。随后,田地边会插上块铁牌,“××宾馆”,或“××工厂”。

  李猛是河北新河县李家庄村村民,他眼看着700多亩耕地,被逐渐蚕食,如今耕地只剩下几十亩。

  这样的喇叭声还在其他村庄响起,李家庄、朱家庄、齐家庄、南关……村民们反映,在县城周边的村庄,地都被“占得差不多了”。

  从去年开始,河北省各地表现出兴建工业园区的热情,纷纷上报园区规划。

  新河县规划的园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相当于三四个老城区。这对于一个省级贫困县而言,是项异常庞大的计划。此后,该县实行全员招商。

  在急速推进园区建设时,新河县出现大量违法占地。

  县国土局于今年6月10日,向县政府提交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及,从2010年以来,县工业园区有31宗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共计3166.6亩。

  张世风办公室里,放着三四瓶治疗失眠的药物。他是分管工业园的副县长,刚上任不到一个月。他承认,园区建设背后的行政力量,让他感到压力很大。

  圈地成风,占而不用

  新河工业区许多企业只盖少数厂房,大量土地长满荒草,县官员称不排除他们为占地建厂

  时代路,双向6车道,是新河县工业区一条主干道。两侧便道上长满豆秧。豆秧另一侧,有几座占地百余亩的工厂,里面一多半土地,是半人高的荒草。

  一辆大型渣土车沿路西行,进入一厂区空地,倒土铺地。厂门口牌子显示,这家企业名为建达润升公司,生产“金属新材料”,总投资10亿元。

  县国土局给县政府的报告中显示,建达润升在违法占地企业中,位列第二。该企业只有70亩用地指标,但目前占地330亩。

  而县工业区现状图显示,该企业在西郑村村南,还有块“备用地”,面积是300多亩。现在那块地还长着庄稼,它已是西郑村最后一块耕地。

  西郑村村民记得,2010年村里先后来了10余家企业。最小的企业占地50余亩,最多的占地几百亩。

  “两三亩地就能干活的厂子,一下子就圈50亩。”一名村民指着身旁阀门厂说。在他看来,这家企业把小房子盖成大房子,实质就是为占地。

  “沃克金属”比那些企业到得都早,它是2009年前后,从新河县另一个村里搬到西郑村。

  该公司的刘姓经理称,他拿到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其他绝大多数新建工厂都没有获得土地审批。“那些都来得晚,不可能有手续”。

  因为“有关系”,这家工厂一共用地78亩,获批了70亩的土地指标。

  目前,“沃克金属”厂房只占厂区1/3。一多半的土地上是玉米苗和向日葵。该厂经理称,工厂用不了那么多地,他打算将剩下的土地转租。

  “沃克金属”旁的蓝驰实业占地更多。这家从事眼镜盒制造的工厂,共用地129亩。厂房建设只占厂区1/4,其余的地都是半人高的荒草。

  该县一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目前全国建设用地指标都很紧缺,别的县土地价钱也高。新河县工业落后,没什么企业,只要选好地,就能占,想要多少就给多少。

  “不排除有些投资商为占地而建厂。”这名官员说。

  违法占地3000多亩

  县国土局发现工业区中违法占地31宗,且只补偿1600斤粮食的钱,按规定应补偿3.05万元/亩

  新河县工业区也被称作“时代路工业区”,在规划图上,它像个巨大“凹”字,将老县城包裹其中。随着企业入驻园区的增多,新河县的建设用地需求也在快速增长。

  县国土局给县政府的这份报告中显示,2010年,省国土厅的卫星监测到,新河县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有47个。

  报告中表示,其中16个图斑,属于违法占地,企业未批先建,面积共有150多亩。

  另18个图斑,虽然有用地指标,但用地企业未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属于未供即用,亦是违规,其中包括“沃克金属”。

  这些项目大都在工业区。

  县国土局的报告称,“违法占地面积占新增用地面积的比例为68.67%,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的39.29%”。

  2010年之后,工业区的违法占地现象开始激增。

  《报告》中显示,2010年后,新河县工业园区内有31宗违法占地行为,占地面积达3166.6亩。包括24个工业项目、6条道路工程及占地78亩的时代广场。

  李家庄村位于工业区的心脏地位,村民说,村里的地像太阳底下的水,迅速“蒸发”。这些地即便不浇化肥,也能亩产千斤。

  村民李猛说,“村南那一块地,还是村民多次阻拦,才抢下来的。”

  李猛有一份征地补偿协议,是从村委会要来的。协议书上写着,县财政每亩承包地一年补偿中等小麦800斤、中等玉米800斤的等值金额。补偿期限为30年。

  李猛和一些村民手中的征地协议上,没有他们的名字,只有村委会盖的章。李猛说,“用不着找我们签字,签不签都得占”。

  西郑村的常殿英也有这样的补偿协议。当时建设时代路,常殿英家被占4分地。

  常殿英说,他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手印也不是他摁的,协议上把他名字中的殿写成了“ ”。

  目前,新河县使用的是2003年的补偿标准。

  对于这一补偿方式,县国土局在报告中指出,“我县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按‘双八百’补偿,与省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按规定,新河县补偿标准应为3.05万元/亩。”

  贫困县谋求大工业区

  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新河县按市的聚集区标准规划,力争“50年无遗憾”

  新河县是连续多年的省级贫困县。当地官员说,在兴建工业区之前,几乎没有什么工业。

  设立工业区的想法,始于2003年。当时全国各地都涌现建工业园、开发区的热潮。

  新河县引进了玉树造纸厂。该企业占地1036亩,预计投资30亿。当地人称,之后几年,新河当地电视台几乎天天会有玉树造纸厂的消息。

  □本报记者 孟祥超 河北邢台报道

  但随后,全国的开发区变得过多过滥,各地还出现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越权出台优惠政策等乱象。

  国务院开始大规模清理、整顿开发区。截至2007年,全国开发区数量由6866家减少到1568家。

  玉树造纸厂的出资人后来放弃投产。

  如今,大片土地上,只建了一栋办公楼和几座厂房。荒草几乎将生锈的造纸设备湮没。办公楼的一部分,现被县消防大队租用。

  上述不愿具名的官员回忆,那时的工业区停过一段时间。县里每年也下招商任务,但并没有来几个“像样的企业”,因为工业没什么发展,也谈不上取消。

  直至2010年前后,新河县建设工业区的热情又开始复燃。

  那年7月,河北省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是一份鼓励兴建工业区的文件。工业区被换了个说法,叫做“工业聚集区”。

  文件规定,自2010年起,“退城进郊、退乡进城”企业和新建项目选址不在聚集区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提供土地、资金、电力等供应。

  文件还规定,每个市的城区周边可重点规划3-4个聚集区,每个县可在县城周边规划设立1个聚集区。这样能使“空间集聚,布局集中,产业关联,土地集约和资源节约。”

  省政府要求,市周边的工业聚集区,面积一般在10-20平方公里,县域聚集区一般在5-10平方公里。

  省政府还公布了奖励办法,若是市周边的工业区,被评为省级聚集区,当地每年可获得2000亩用地指标,和2000万发展资金;若是县周边的工业区,被评为省级聚集区,可获得1000亩用地指标和1000万发展资金。

  新河县于是规划了一个20平方公里的工业区,分别在老县城东南西三个方向,划分出生物化工业、化工工业、机械制造等不同的功能区,还提出口号,力争“20年不落后、50年无遗憾”。

  招不来商,下台

  邢台市将园区建设与政绩考核捆绑,新河县提出党政一把手完不成招商任务,就地免职

  副县长张世风刚上任,分管工业区。他坦承,压力很大,“(经济)上不去就得下(台)”。

  张世风的压力,和邢台市去年下发的文件有关。

  去年12月,河北邢台市下发文件规定:对聚集区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聚集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奖励年度考核居前者,取消考核不合格者的支持政策。

  并且,聚集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并与评价聚集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使用挂钩。

  同时,新河县给各局、乡镇,都下了招商任务。据该县一名官员介绍,今年有的县局分摊几千万的招商任务,乡镇则要求更高,要有上亿的项目。

  另外,县委组织部明确,任务单位的一名副职主持全面工作,单位一把手离岗专题招商。对完不成年度招商任务的单位,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班子成员年终考核均定为不称职。第二年仍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单位主管副职给予降职、降级处理。

  对有突出贡献的招商个人,授予其“招商引资功臣”荣誉称号,并提拔重用。

  同时,新河县还出台各种招商优惠政策。

  据一份当地2010年的招商材料显示,该县项目用地价格5.6万元/亩。但分4个等级的奖励:投资在3000-5000万元,每亩奖励出让金的30%;投资规模在5000-8000万元,每亩奖励出让金的60%;投资规模在8000-10000万元,每亩奖励出让金的80%;投资规模超亿元,实行零地价。

  张世风进入县常委后,瘦了10斤。他说,去年省巡视组到新河,对县里经济很不满意,认为“发展慢,没产业”。

  去年新河财政收入为5600万元,张世风说,新河的经济在河北省“连续5年倒数第一”。连全国贫困县的邢台广宗县也超过新河。

  “县领导连年受批评。市里每次开会,我们领导都得坐小桌上。”张世风说。

  县国土局无权查处?

  县里要求处罚园区企业需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县国土局两次提交申请,至今未得到批复

  今年1月,新河县的优惠政策幅度再度提升。

  对于招商有功人员,将纳税额县级留成部分的10%—20%,奖励给引荐人。

  张世风介绍说,目前工业区内,实际入驻30多家,占地3000多亩。10余个项目投产,20多个项目在建。

  “来的企业中,有些是别的地方不要的,有的有污染,就这还得求他们来。”新河县副县长张世风说,“这还不愿意来呢。如今,只要企业不跟我们要钱,要什么都行。”

  今年5月3日,河北省审批71家首批工业聚集区。新河县这个20平方公里的工业区并未入选。

  对于工业区中大量的违法占地,新河县招商局局长毛彦涛认为,这并不能称为违法占地。

  他说,工业园区占地符合总体利用规划,规划中园区内土地是建设用地。

  但国土资源局米副局长也承认,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只批了一个大纲,还在进一步审核阶段。

  新河县一官员说,相对于经济发达的县,贫困县每年获得用地指标就少,如今急需兴建工业区,只能未批先建。

  河北省也为工业聚集区的用地划出了路径。

  省政府去年7月出台的文件中规定,建设工业聚集区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聚集区项目建设。

  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北去年3月,从国土部申请到1.2万亩“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大批农民被集中上楼,他们的宅基地被复垦成耕地。

  毛彦涛说,新河县有沙地6万亩,完成增减挂钩没有问题。只是目前还没运作。

  现在,县国土局虽查出31宗违规用地,但无法对用地企业处罚。

  因为按新河县招商政策规定,凡进入企业进行收费、检查、检测、评比、处罚等活动,事前必须报“县优化环境协调指挥中心”批准。未经批准的,对单位一把手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县国土局在6月10日递交县政府的《报告》称,该县国土局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分两次向工业园区管委会、优化环境指挥中心提交查处申请,均未得到批复。

  县国土局还在等待县政府协调,等待工业园区管委会、优化环境指挥中心,对那些企业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