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占农地自建39栋别墅并销售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昨日,被告人张玉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玉东承包林地,自建39栋别墅并销售,经有关部门多次叫停仍未果。昨日,张玉东涉
昨日,被告人张玉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审。西城法院供图 
 
昨日,被告人张玉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玉东承包林地,自建39栋别墅并销售,经有关部门多次叫停仍未果。昨日,张玉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审,他也成为北京首例因占用农用地被追究刑责的人。

  检方称破坏林地41.7亩

  据检方指控,张玉东于2006年4月间,与怀柔桥梓镇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别墅39栋及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经鉴定,造成林地植被破坏面积约41.7亩。

  由于张玉东在接受涉案调查时,得知非法占用林地不够10亩,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脱罪,他找到亲戚严金磊等人,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昨日,其亲戚严金磊被诉包庇罪一同受审。

  自称开始没想到是违法

  庭审中,张玉东和严金磊均表示认罪,但张对破坏植被的面积计算提出异议。“一开始只想租点地盖房,没想是违法。”据他供述,2002年,他从朋友王某手里接过农家乐山庄继续经营,看到山庄后面的一大片半山闲置,于是2006年4月,他找到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商量,想承包该片山林办旅游、搞种植。陈有海在随后的村民代表会上转述,得到村民们的同意。于是张玉东自拟了一份合同,承包该村50亩“荒坡地”,承包期限为50年,每年租金15000元。5年后按8%递增。开发内容写明:房地产开发、种植等,陈有海并未提出异议。

  拿到合同后,张玉东雇了一支施工队,开始建设别墅、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

  2007年,张玉东已用妻子的名字注册好公司,开始宣传、售卖别墅。截至案发时,39栋别墅已经售罄。

  售房协议盖村委会公章

  张玉东交代,他的启动资金是借来的,此后一边收取售房款一边建设。如果买房人问产权的问题,他就说“使用50年,以后根据国家政策再定”。别墅每平米的售价3000余元,自己没挣多少钱,“但肯定不会亏”。

  为了让购房人心里踏实,他又找到陈有海,要求在《房屋转让协议》上盖村委会公章。陈有海在事后接受调查时表示,张玉东自称如果房子无法销售,就没钱交承包租金,于是他同意盖章。

  据了解,检方已经对陈有海以同样罪名进行追诉。目前,陈有海已被逮捕。

  张的辩护人表示,别墅在荒坡上建设,并保留了很多植被和果树,因此鉴定破坏植被的面积并没有起诉书所列的那么多。

  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 追访

  别墅已售出拆违难执行

  据了解,2008年6月与2009年6月,怀柔林业部门曾两次给张玉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并要求其恢复农用地原状。但张玉东没有执行。

  随后,怀柔法院做出拆除违建的裁定,但因为“不具备执行条件”而未执行。

  昨日,检察官表示,由于别墅都已经售出,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案件审理结案以后,他们将与怀柔法院等单位具体商量执行事宜。但他也表示,即使拆除违建,土地是否能恢复林地,而且购房人的损失如何追回,都将是长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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