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救援不可行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4月3日,39名驴友在北京市房山区四马沟猫耳山登山时被困,警方首次出动直升机搜寻遇险驴友,调集300余人参与救援。 4月4日,17名登山爱好者在北京市门头沟龙门涧山中被困,警察、

    4月3日,39名驴友在北京市房山区四马沟猫耳山登山时被困,警方首次出动直升机搜寻遇险驴友,调集300余人参与救援。

    4月4日,17名登山爱好者在北京市门头沟龙门涧山中被困,警察、群众等290人参与救援行动,动用了3架直升机,历时21小时才成功救援出被困人员。

    据了解,直升机用于警务,在发达国家比较早,美国1947年就有了警用直升机。目前,全世界有2500多架警用直升机在执行各种飞行警务。相比之下,我国警用直升机的使用才刚刚起步。1993年武汉市公安局在国内率先装备了警用直升机,广东、南京、郑州、天津、山西、北京等省市随后也建立了警务航空队。

    尽管这不是警用直升机第一次出现在我国公众视野中,但相比空中巡逻和疏导交通,职能部门动用警用直升机搜救遇险驴友的行为,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据报道,在两次救援行动中,北京警方共出动警用直升机7架次,根据网友估算,警用直升机每小时飞行的燃油费就达2500元。

    争论以此为焦点展开,一些网友提出,登山遇险是驴友的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的,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为其埋单。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表示,救援遇险驴友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说法,不能成立。

    王太元教授说,驴友本身也是纳税人,他们有权利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况且,生命的价值和金钱不能放在同一层面考量,在公民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社会职能部门有责任对其实施救援。

    据了解,在警方的日常执勤中,警用直升机已经兼顾“民生”,主要负责巡逻防控、监测道路交通状况、监控火灾事故以及山地救援等三个方面。在这两次救援事件中,北京警方表示,直升机参与救援将不是特例,但要根据天气、地形地貌、被困者情况等多方条件,才会实施高空或其他方式的救援措施。

    近年来,警方施救涉险驴友的事屡见不鲜。由此,有人认为,如果要求被救者支付必要的施救费用,就能“迫使”这样的驴友“三思而后行”。

    不过,王太元教授认为,救援职能部门是否应该设立付费救援制度,不能作为普适性问题一概而论。如果救援要收取费用,那么,被救者可能会顾及经济问题而延迟报警求救,从而错失警方施救的黄金时间,酿成意外事故。

    王太元表示,可以考虑让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被救者自愿通过慈善或者公益渠道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将付费救援作为一项制度的做法,目前在我国的可行性还很小。

    “无论如何,警方都不能因为遇险者付不起救援费而见死不救。”王太元表示,更何况,付费救援与警方救援原本所具有的公共服务性质不相符。

    王太元指出,户外登山探险行为切忌盲目冒险。由于目前我国的户外救援体系尚未完善,一旦驴友在登山过程中发生危险,报警和救援都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此,广大登山爱好者出行前要对周边地理情况有所了解,随身携带GPS、急救药品等必要装备,临行前要告知亲友自己的去向,做到有准备出行,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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