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丹棱醉驾副局长被判拘役1个月 局长称绝不袒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宿仁训。资料图 记者今天从四川检察院获悉,经四川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日前(8月5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全国第一起被媒体曝光的官员醉驾案丹棱县水务局副局

宿仁训。资料图

  记者今天从四川检察院获悉,经四川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日前(8月5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全国第一起被媒体曝光的“官员醉驾案”——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5月3日19时,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在丹棱县丹棱镇人民路某饭店就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饭店外由东向西行驶约500米,至“九龙广场”东侧的三叉路口时,被在该处查处酒驾行为的交警查获。经抽血检验,宿仁训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5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宿仁训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醉,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宿仁训醉酒程度相对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想让同事早点回家:酒后开车被交警现场挡获   

  5月3日下午,眉山市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同几位同事一起吃饭,期间宿仁训喝了一两左右的白酒。晚饭大约半个小时。晚饭后,一位同事问宿仁训能不能带他们回去,宿仁训一口就答应,也想让同事们早点回家休息。4个同事上车后,他们又说起了下一步的工作。可还没说几句,突然发现交警在前面敬礼。  

  19时许,宿仁训在进行现场吹气酒精检测时被发现其酒精浓度达到88mg/100ml,执勤民警遂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随后对其进行讯问调查。   

  满怀愧疚连夜写检讨:水务局长表示酒后开车绝不袒护     

  配合完交警检查后,宿仁训回到家中,一夜未眠,满怀愧疚之情,写下3页检讨书。宿仁训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此事经过,吐露连日来心里种种滋味,并坦言压力很大,对不起组织、领导和亲朋。而在检讨书上,宿仁训表示,愿一辈子当一名义务交通法规宣传员,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那天我肯定会喊一个没有喝酒的人开车送他们(同事)回去。”宿仁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趁着酒性驾驶车辆,在带着严重安全隐患情况下,途经九龙广场时被交警同志挡获查验,系酒后驶驾,严重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宿仁训提供的3页检讨书上,他首先对事发经过进行了回顾,并就自身思想进行了剖析:“这是思想上的麻痹。”   

  对于这份检讨,丹棱县水务局局长邓棱表示,虽然这份检讨很深刻,但组织还是对其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他是农民的儿子,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很不容易,但他喝了酒开车,这一点我们绝不袒护。”   

  监视居住仍忙工作:宿仁训成为首个醉驾入刑后被起诉的公务员   

  因尚未完全结案,警方对宿仁训进行了处罚,并予以监视居住。   

  由于被监视居住,从5月3日到目前,宿仁训仍在丹棱县水务局上班。记者了解到,这段时间工业园区缺水,宿仁训工作仍然上尽职尽责,忙得团团转。对于宿仁训来说,只有忙起来才会暂时忘却曾经发生的事,只有更加努力工作,才是对自己犯下错的一种补偿。   

  5月16日,宿仁训血样检测结果出炉。结果显示为酒精浓度95mg/100ml。5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之规定,鉴于宿仁训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5月25日,丹棱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移送丹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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