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溺亡 打捞队索6000元少一分不干(图)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警示牌阻止不了市民下湖游泳。曹卢杰 摄 这边打捞尸体那边仍有人下湖游泳。 昨天上午11点左右,一名40多岁的男子,到南京花神湖游泳,可没有一会就沉溺水中。后警方辗转找来一家

警示牌阻止不了市民下湖游泳。曹卢杰 摄

这边打捞尸体那边仍有人下湖游泳。

 

昨天上午11点左右,一名40多岁的男子,到南京花神湖游泳,可没有一会就沉溺水中。后警方辗转找来一家打捞队救援,可打捞队到了现场,不是打捞尸体,而是找溺水者家属谈价格,还说辛苦费要6000元,少一分钱都不会下湖捞人。僵持半小时后,男子家属只好忍气吞声点头同意。截至记者发稿时,沉溺男子仍未捞上来。

事故>>>

男子花神湖游泳沉湖

“救命!救命!”昨天上午10点40分,花神湖内传来呼救声。三名民工经过此处,听到喊声,只见一名男子在湖中央挣扎。三名民工都不会游泳,不敢贸然下湖救人,只好找来竹竿等能漂浮的物体,扔向湖中男子所在位置。但那名男子在湖中挣扎了不到一分钟时间,就沉下水面,溺水处泛起一道道波纹。这时三名民工由于身上没有手机报不了警。于是,他们赶紧寻找路人帮助。正好遇到一位大爷前来遛弯,将此事和大爷说了,大爷立即报警。

很快,雨花台区警方赶到现场调查,并向市局汇报,寻求打捞队前来救援。之后,警方沿着岸边搜寻,很快找到一辆无人认领的电动车,车内有手机,最终确定了溺水者的身份,溺水者是南京人,今年40多岁。随后,警方通过溺水者的手机找到了他的妻子王某。王某赶到现场,望着湖水嚎啕大哭起来,后民警劝慰多时,她才停止哭泣,请求民警帮助救人。警察也没有专业救援工具,一遍遍催促110指挥中心帮忙联系打捞队。

据王某介绍,溺水者朱某今年40多岁,在一家单位做货物托运。他当天上午感觉身体不太舒服,骑着电动车去单位请假。由于当天天气晴热,他骑车路过花神湖的时候,不知何故,就下湖游泳了。爱人已经40多岁,自己30多岁,自己下岗在家,儿子今年只有13岁,一家人住在宁丹路附近,从来没在花神湖游泳过。说着说着,她又哭了,哭得令人撕心裂肺。

打捞队>>>

6000元包捞尸体

在警方一次次催促下,一支打捞队愿意前来救援。下午2点多,打捞队几名男子抬着一艘小船赶到现场,当着警察的面对着死者家属说,“我们先谈谈费用吧,谈妥了我们就下湖捞人。”打捞队一位领头的老年男子表示,打捞费用至少要7000元。

王某急于打捞丈夫,强忍着悲痛和对方商议。她说,自己是拆迁户,暂时还没有拿到房子,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差,还有一个孩子上初中,正是花钱的时候,一时肯定拿不出这么多钱只愿意给个两三千元。不想,打捞队领头男坚称,“6000元钱一分钱都不能少,不然我们就走了,不会下湖捞人的。”

“求求你们了,帮帮忙吧!”王某当即掉下了眼泪央求对方,对方不让步。这时,警察上前帮忙协调,但是对方表示不给6000元钱,他们肯定走了,让王某自己想办法打捞!王某无奈,只好忍气吞声点头表示同意。这时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打捞队才慢悠悠开始挂滚钩,再次向王某提出要求,表示只负责下湖打捞,但不一定能打捞到尸体,找到尸体收费6000元,找不到尸体打折收费,费用也不能低于3000元。王某拿他们没办法,只好默许了此事。

打捞现场>>>

这边捞尸那边照游不误

下午2点多,烈日高照,湖边纳凉的人很多。打捞队沿着湖面打捞,另有一些人不怕危险,仍在湖中游泳,一会儿蝶泳一会儿蛙游。记者沿着湖边转了两圈,发现整个湖边除了立有五六块警示牌,并没有安全保卫人员在巡湖,也没人劝阻游客不要下湖游泳。

3点钟一到,湖边还不时传来“花神湖水情复杂,珍惜生命,请不要游泳”的喇叭声。这是两位老人在湖边用喇叭警示游泳的人。然而,记者看到,湖水中还是有十几名泳客在游泳,一名男子还坐在设在湖中的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上。有几名游泳的男子甚至在湖中拉起了捕鱼的丝网。在湖边散步的一位老师傅称,那种丝网,很容易缠住游泳的人,而且无法挣脱,很危险。

提醒>>>

花神湖水情复杂不宜游

花神湖为何年年吃人,有没有有效的方式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警方。

据南京警方介绍,这是今年花神湖第一起溺水事件。花神湖原为丁墙水库,由于是人工挖掘,最深处达十多米,与自然形成的湖泊从边缘往中间逐渐变深不同,该湖呈簸箕形,箕口在南侧,由南向北阶梯变深,所以熟悉情况的游泳高手多从南侧下湖,不会从落差极大的东西两侧下水。但南侧向湖心10米不到,突然像刀削样垂直向下,也是十分危险的。大部分溺水者是从东西两侧下水戏水或洗澡的,他们认为自己离岸不远,不会有危险,但没想到由于该湖湖床具有特殊性,离岸不到一米水深就可能达到数米甚至十米以上,所以刚下水时,可能水刚至腰,只要往旁迈一小步,就会进入深水区,瞬间的落差让大多数溺水者根本来不及反应就沉下去了。水情相当复杂,根本不适宜游泳。

这些年连连发生游泳者溺水事件,警方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水域附近设置警示标志,还每天派人拿着小喇叭提醒市民注意危险,但是都无济于事。因为,毕竟游泳没有法律限制,很多人都不理会警方所做的一切。“市民不理解,我们的提醒工作还会继续做,不厌其烦的做宣传。”警方还表示,经过警方做工作,最近几年溺水者数量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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