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纪委整治公款吃喝 要求只用本地烟酒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商报郑州消息 为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特别制定了《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只能抽河南烟喝

商报郑州消息 为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特别制定了《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而娱乐休闲场所消费票据不得入账报销。

《规定》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招待费、会议费财务科目单列,实行招待费、会议费支出会审会签制度。公职人员在本市执行公务,要严格接待标准,严禁大吃大喝。“在本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要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据《大河报》

红网:“治公款吃喝”和“只能喝本地酒”扯不上

治公款吃喝病,自然属于“政治正确”之列,而“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这样的规定,却令人极为费解——抽河南烟同样也是在烧钱,喝本地酒一样喝多了也醉,吃信阳菜同样吃多了也撑得胃难受。这三者,和外地的烟、酒、菜,实在没有什么区别,在公款消费面前大家应该一律平等才对。

把“治公款吃喝”和“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扯到一块儿,那叫使错了劲。在公务接待中,烟压根不应该出现,酒则需要尽量少喝,饭菜能够让人吃饱、不至于过分寒酸就可以了。不该接待的,不管怎样都不能用公款去接待;需要接待的,无论如何都应该在合情、合理、规范的框架中接待——有关方面该做的,是真正管好干部的那张嘴,彻底守住公款的路径,这里面,没有“本地”和“外地”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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