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醉驾将成犯罪 公职人员醉驾可能被开除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5月1日起,醉驾将成为犯罪省公安厅昨通报将严治酒驾 4月22日,刑法修正案将醉驾列入《刑法》处罚。5月1日起,醉驾将成为犯罪,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如果公务员、警察、教师等醉驾

        5月1日起,醉驾将成为犯罪 省公安厅昨通报将“严治酒驾” 

  4月22日,刑法修正案将醉驾列入 《刑法》处罚。5月1日起,醉驾将成为犯罪,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如果公务员、警察、教师等醉驾,还可能开除公职。而按现行规定,醉驾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最高可行政拘留15日。 

  4月27日,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严治酒驾、涉牌涉证严重违法行为”。醉驾入刑,无疑是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更多的人会关注,在醉驾入刑的前提下,交警对酒驾的查处,会有怎样的改变?与以往相比,醉驾成本有何变化? 

  两次饮酒驾车即吊销驾驶证 

  “5月1日起,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4月27日9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新闻发布会现场,副局长张顺喜开篇点题。 

  目前,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为,暂扣驾照1-3个月,并记12分,并没有行政拘留的处罚。“今后,除了将暂扣驾照时间延长到6个月外,还特别规定了第二次饮酒驾车,将处10日行政拘留。”张顺喜介绍,现实生活中二次饮酒驾车,甚至是二次醉酒驾车的并不在少数。 

  以前只有“一年内两次以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才吊销驾驶证,新的规定改为“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即吊销,并增加了醉酒驾车、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酒后驾车肇事等三种情况下,可吊销驾驶证。 

  “吊销驾驶证的基础上,还增加了5种禁驾。”张顺喜介绍,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5年禁驾。此外,“终身禁驾营运机动车”“十年禁驾”“五年禁驾营运机动车”也都有明文规定。 

  涉酒事故起数有所下降 

  从2009年8月至今,太原交管部门几乎天天夜查酒驾。其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下降,治理酒驾驶取得阶段性成效。而问题依然存在。去年,太原共发生39起涉酒交通事故,造成35人受伤,25人死亡。“与2009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30%,但死亡人数没有明显减少。”太原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韩燕介绍。 

  就全省而言,2010年共查处8039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饮酒驾驶6313起,醉酒驾驶1726起。而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被查处饮酒驾驶就已达到3616起,醉酒驾驶已有1006起。“酒驾之所以屡禁不止,酒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酒后驾驶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慑那些喝酒开车的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远之计,还要是以立法的方式,建立惩处酒驾的长效机制,这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做法。 

  批捕醉驾者公检法全程参与 

  5月1日,由公安部交管局起草的《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将正式施行,交警将依照新规执法。 

  对于这份还在向全国各级交管部门征集意见的《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认为,交警查处酒驾的一些执法细节还需要具体规范。 

  此前,对醉驾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纳入刑法之后,对于醉驾的查处将不再只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从查获、取证、批捕到提起公诉、庭审、判决,公、检、法三大部门都将参与其中。“如果醉酒后刚刚坐到驾驶位上,才发动车子就被警察查获,算不算醉驾?”记者随机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这样的疑问。 

  对此,交警部门介绍,要判定其是不是醉驾,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当时完成了整套驾驶行为。“如果车子并未开动起来,那就没有完成一次驾驶行为,不能算是醉驾。” 

  对有酒驾嫌疑的司机,交警首先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并当面打印书面测试结果,由当事司机、交警签名或盖章。呼气测试结果达到或超过醉驾标准,或司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等情况下,进行抽血检验。 

  醉酒驾车将会被处拘役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酒后驾驶者造成的交通事故只是一种过失,但喝醉后仍然驾驶,却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故意,这直接导致了其他人的生命处于不安全的状态。所以,刑法修正案不再打“擦边球”,而是将醉驾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酒驾罚款数额也有了大幅提高。 

  但市民最关注的,仍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 

  拘役与拘留最大的差别在于哪里?被判拘役意味着什么?对此,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俊红介绍,以前我们所说的因醉驾被拘留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行为的处罚,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而不构成犯罪。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这两者的一个明显区别就是,一个人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 

  与行政拘留不同,一旦因为醉驾被判刑,当事人的档案中,将增加刑事处罚记录,对个人、子女以及家庭成员均会造成影响。《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意味着,公务员一旦醉驾,可能会被开除公职。此外,被处以刑事处罚后,人民警察、教师以及新闻媒体从业者等都可能会被开除公职,影响到未来职业和发展。 

  “醉驾跑跑族”将被严厉打击 

  “可以预计,新的法律规定显著提高了酒后驾驶违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违法者逃避处罚的可能。”张顺喜副局长介绍,新的法律实施后,随着处罚严厉程度的加大,司机逃避检查、妨碍执法的情况可能会增加。有的市民戏谑,会催生不少“醉驾跑跑族”。这些人发现有交警查酒驾,就弃车逃跑,等酒醒了再回来接受处理,逃避刑事处罚。 

  对此,省公安厅交管局特别提醒,酒驾逃逸后,驾驶人身份已由过去的行政违法嫌疑人变成犯罪嫌疑人,警方可以对其采取多种强制手段,甚至是网络通缉。而且在处罚上,也肯定属于加重情节。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