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企业遭违法拆迁后又"被拍卖" 千万_人民监督网 

嘉兴一企业遭违法拆迁后又"被拍卖" 千万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被拆迁催垮的企业 一场突如其来的拆迁,导致一家资产过亿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裂,企业与债权人不得不面临两败俱伤的结果。然而,当企业被拍卖一个月之后,企业法人却得知,这竟是一场

   被拆迁“催”垮的企业

  一场突如其来的拆迁,导致一家资产过亿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裂,企业与债权人不得不面临两败俱伤的结果。然而,当企业被拍卖一个月之后,企业法人却得知,这竟是一场非法拆迁

  12月7日,浙江嘉兴繁荣电器有限公司、桐乡市海正塑料厂等20多家浙江嘉兴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尔公司)债权人的代理律师,来到嘉兴市秀洲区法院递上《破产保护申请书》,请求法院对德尔公司启动破产保护法律程序。

  他们说,这是为自己的债权争取保值的机会,也是给曾经辉煌的德尔公司以重整和持续发展的机会,是表明对秀洲区经济发展依然有信心。

  此前,10月13日下午,在嘉兴市一星级宾馆会场,仅半小时左右,随拍卖师一声落槌,已有十年多创业史的德尔公司坠入了被瓜分的境地,德尔公司自估的1.6亿元以上资产被以7620万元起价、以7820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落入了其所在地秀洲新区管委会直属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囊中。法院后经估算,德尔公司债权人将只能得到约10.3%的债权清偿。

  是什么,让这家产值过亿的企业,一夜之间大厦将倾?

   明星企业的危机

  十多年前的嘉兴西郊现秀洲区秀园路德尔路一带还是一片荒郊。2000年春夏,做了十多年电器销售的李益明和同伴在此以50万元起家创办了德尔公司,次年产值就达到了4000多万元。随着生意日益红火,李益明先后买下共计占地90多亩的新、老厂区,员工最多时达到600余人,年销售逾亿元。德尔公司注册资金逐步增资扩大到4000万元,新投资成立浙江米利科技制水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

  随后,德尔公司引进美国 AIR WATER 公司空气制水专利技术,进军世界领先的空气制水领域。2006年,德尔公司推出第一代空气制水机样机,2007年投入批量生产。为空气制水机,德尔公司一鼓作气每年投入超千万元巨资的研发,陆续获得了31项专利。公司资产也很快逾亿。

  但德尔公司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影响到这家出口占有重要比例的民企,情急之下,李益明开始尝试从民间借贷获得急需的资金。高峰阶段,德尔公司向民间借款1000多万元。

  但李益民觉得,民间借贷并不天生可怕,他们的出口即便在2008年也高达上千万美元,只要能度过危机就能迎来光明。果然,据到2010年底的统计,德尔公司这一年里接下了12万台展示柜、特种柜等中高端制冷产品订单,销售产值可达1亿元;同时承接了3万台空气制水机的出口订单,销售产值可达1.6亿元。

  但此前的借款还是为日后的危机埋伏下了隐患。

  突如其来的拆迁

  2010年2月初,正在美国与外商接触洽谈的李益明忽然接到公司所在地嘉兴市秀洲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梅某的电话,告知德尔公司所在地块即将“退二(第二产业)进三(第三产业)”进行拆迁。

  接到电话告知几天后,匆匆赶回的李益明参加了秀洲工业园区召开的土地征迁动员大会,得知在知此次征迁中,占地92亩的德尔公司(含浙江米利科技制水有限公司)占动迁土地面积总量的42%。园区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占地大,置换土地一时难以落实,需要企业自己想办法解决,拆迁则要求在3—6个月内完成。

  李益明感到意外和有难度,表示,作为企业理当服从政府的建设规划,一定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拆迁工作,但是政府要为企业安置临时的生产经营场所,提供置换土地,重新建设厂房,安装设备和生产流水线。公司重建周期基本需要两年左右,所以作为一家有着一定规模的生产型企业,要在6个月内完成所有搬迁工作是难以相象,根本无法完成的。

  “但是,这不仅没能得到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的理解,反而与我公司结下了‘不愿配合政府’的怨恨。”李益明事后觉得。

  3月22日,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来了《征迁通知书》,要求德尔公司在6个月内完成拆迁,而新安置的土地由于没有指标,要在一年后才能考虑。

  无奈之下,德尔公司只能准备拆迁,压缩产能,处在了半停产的状况,产能减少了三分之二,大量订单在与客户反复协商后滞后交货,以出口欧美为主的空气制水机订单被取消。

  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已经达成意向、正在落实中的风险投资也只能暂缓。

  拆迁无法避免,李益明唯一指望的就是政府以给予一个相对合理的拆迁补偿。然而,当拿到由政府指定的评估公司所作的评估报告时,李益明“倒吸了一口凉气”:德尔公司新老厂区包括土地、厂房、设备等在内的所有资产,评估总价值仅为1.03亿元,其中92亩工业用地评估价为19.2万元/亩,而此时秀洲区工业用地的挂牌价就已是24万元/亩,成交价普遍在30万元/亩以上。而据当地评估业的非正式评估,按当时的市价,德尔公司的总资产应该在1.6亿至1.8亿元之间。

  德尔公司老厂区的13.4亩土地位于征迁区域的中心,直接影响着整个区域的动迁。急于加快拆迁进度的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便几次三番上门督促协商,尤其是领导班子调整后,新任园区管委会主任朱学军和另一位副主任梅某等反复劝说、动员,但始终没能就拆迁和补偿等问题与德尔公司达成共识。

  最终,在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口头承诺首期拆迁补偿金不少于60%,并保证于2010年12月底前支付的情况下,德尔公司同意开始拆迁。

  拆迁补偿一拖再拖

  之所要求首期拆迁补偿必须及时到位,是因为李益明心中明白这笔资金的重要性。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每年春节前几乎所有单位和个人都会迎来要债还款的高峰,如果在春节这一关口不处理好,很可能造成连锁反应。而如果有了这笔拆迁补偿资金,德尔公司将顺利度过这个年关。

  李益明仔细盘算:工业园区管委会经评估认可的德尔公司总资产为1.03亿元,首期老厂区拆迁补偿款1420万元已到位1400万元,减去此款尚有近9000万元可补偿;按管委会承诺于12月份到位的60%,应该尚有5000余万元可得到。而此时德尔公司急需周转的资金约在4000万元左右,只要60%共计5000余万元拆迁款到位,春节这一年关就可安然度过。而经过再度协商,额度5000万美元的国外基金翌年新春即将到位。

  但李益明仍是隐隐担心。承诺拆迁补偿金及时、60%比例足额到位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梅某,十年前就与他有过“不愉快的瓜葛”。

  2000年夏,李益明创业伊始之际,建筑施工队进场施工,一位拥有锅炉、船舶电焊上岗资格的电焊工,却遇到区建设局不准上岗的禁令。李益明建厂心切,便出面与建设局时任副局长梅某沟通,却在十来天时间内18次碰壁。郁闷之下,李益明向区政府领导作了反映,在当年的区政府干部大会上,区领导公开点名批评了梅。而眼下,拆迁资金的大权,正捏在他的手上。

  款项果然如李益明所担心的那样被一拖再拖,没在12月底前到位。而此时,在嘉兴市区和秀洲区,莫名传开了“李益明资金链断裂德尔公司要倒闭”的风声,某些一时拿不到德尔公司还款的债权人失去了心理稳定。

   遭遇蜂拥起诉

  2011年1月6日,第一份向德尔公司和李益明讨要欠款的诉状,出现在了秀洲区法院。但诉讼标的仅为60万元,尚不足以对德尔公司的资金链构成威胁。此后,更多的诉状蜂拥着进入法院。1月13日、14日,第二份、第三份诉状递进了法院。

  李益明苦苦盼望的拆迁补偿资金,直到1月20日才盼到了第一笔1900万元,隔日,又仅拿到了150万元。

  而就在此时,法院在收到起诉后查封了德尔公司账号和厂区。“德尔公司完了,不起诉就拿不到债权”的风声在债权人中越刮越紧。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亦收到了法院要求协助查封德尔公司的函件,于是在支付了总计2050万元拆迁补偿款后迅速停止了对德尔公司拆迁补偿款的继续支付。

  德尔公司的资金链危机,顿时凸显。

  此时的2050万元,已是杯水车薪。到春节前,包括前述三起总标的为1000万元的起诉在内,德尔公司遭遇的诉讼债务,超出了拆迁补偿款的两倍以上。风闻“德尔公司要完”的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2月份13起,起诉标的1918万元;3月份8起,起诉标的398万元……

  曾经的秀洲区民企巨擘,在如此强大的诉讼冲击波下,迅速走入了巨大困境:一边本来就已因拆迁而产能下降,订单不能全部变现回款;然后遇诉讼被查封厂房和银行账户,企业“动弹不得”无法周转;紧接着,谈妥的巨额投资资金因企业陷于被停顿而无法落实。危机漩涡越转越大。

  2011年2月,被多家法院查封的德尔公司,陷入完全停产。直至10月13日被拍卖。

   质疑:管委会“自买”

  “德尔公司资产从公认的 1.6亿以上,到拆迁认可的1.03亿元,再到拍卖成交的7820万元,在短短一年半中,德尔公司土地面积不减,设备材料不减,但资产大大缩水了一半以上。更奇怪的是,最后得益的拍卖得主,还是秀洲区管的企业。”李益明在向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方圆》记者收到的投诉材料表明,从工商登记资料看,10月13日以7820万元拍得德尔公司标的的嘉兴市秀洲工业区宏业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占股100%。

  而从秀洲区相关负责人任职情况看,担任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的,同时就担任着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

  《方圆》记者了解到,拍卖当日,参与竞拍的还另有一家企业,并非秀洲工业区宏业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独家。但李益明告诉《方圆》记者,这家名为秀洲区富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独家投资方为秀洲区新塍企业服务中心,“很明显,又是秀洲区控制下的公司,不过是‘陪标’而已。”李益明说。

  承办此次拍卖的嘉兴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唐琢一告诉《方圆》记者,此次参拍程序,是按照“50万元以上标的物的拍卖必须在法院报名”的规定、并向秀洲法院打入700万元保证金之后,到拍卖公司确认的。嘉德利公司接到报名的企业就以上两家。至于报名前的情况,拍卖公司不得而知。

  企业与债权人的两败俱伤

  企业面临“消失”,债权人债权严重缩水难以“分配”,使得当地法院处在两难境地。

  秀洲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根荣告诉《方圆》记者,根据目前统计的数据,到11月2日,秀洲区法院2011年度已受理的以德尔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有120件,执行标的为2.89亿元,其中德尔公司作为主债务人的为2.07亿元、担保债务8200万元。如此巨额债务,相比德尔公司被拍卖所得的7820万元,即使加上李益明个人名下被拍卖的住房得款780万元和在某银行股权807万元,债权人可望得到的回款,已是少得可怜。

  这其中,按照相关规定,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和应缴税款必须优先支付,抵押贷款的银行债权应该优先支付(仅此一笔就达3800万元),余下的款项,可支付债权人的,仅约在债权的10%。因此债权人中无论是供应商还是民间资金出贷人,无人能够接受如此严重缩水的还款额。

  拍卖当天,一些闻讯前来旁听的债权人对7820万元的成交价直呼“失望”,他们一直觉得德尔公司至少可以拍得1.5亿元,如此“残值”,连出借的本金都不敢再抱希望。

  债权人之一的张先生拥有自己的羊毛衫工厂,原来日子过得很安稳,后陆续借给德尔公司1000余万元,其中自有资金约一半,向亲戚朋友借来然后“放”给德尔公司的约一半。危局显现后,他一直没有去法院诉讼,坚持认为德尔公司产品有前途,市场有前途,德尔公司一定会活过来。但不解的是,“德尔公司这么好的公司,政府为什么不管一管、救一把?”

  只有拍卖才能解开困局?

  德尔公司危机发生后不久的2011年春夏,一度心急如焚、生怕“告迟了就会要不回钱”而纷纷上告法院的债权人们已经明白,如此“告状”,完全就是“告了白告”,德尔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清偿巨额债务,唯有让德尔公司生存下去,凭其领先的技术和纷至沓来的订单,引入资金东山再起,才能保证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保护。

  在一片理解声中,供应商纷纷表示愿意帮助德尔公司恢复生产,只要德尔公司确定还款计划,他们将向德尔公司恢复供货。一度万念俱灰的民间借贷债权人重新燃起希望,奔走呼号让德尔公司恢复生产。有人甚至表示愿意参加义务护厂,确保德尔公司的恢复生产不受干扰。一度四散的员工们纷纷要求回厂,与公司同患难共发展。

  因此,2011年6月22日、7月3日,德尔公司请求协调恢复生产的报告两度递交到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无奈没有任何回音。

  “德尔公司试图生产自救似乎违背了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意愿,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员工们恢复生产的要求遭到了拒绝不说,员工们几次自发地准备恢复生产的举动也都遭到了强行制止,直至后来,只要厂区里聚集到20人以上便会遭到驱赶,他们害怕员工回来组织生产。”一位曾经目击当时情景的人士告诉《方圆》记者。

  对于拍卖的司法程序,德尔公司至今持有异议。李益明告诉《方圆》记者,8月22日,德尔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嘉兴信昌资产评估事务所“(德尔公司)市场价值为73853147元、快速变现价为67847968元”的资产评估报告后,认为评估大大偏低、缩水,遂于9月2日委派职员陆晓聪女士向法院执行庭庭长汝建国递交了异议书。后一直未收到法院回复。因此于10月21日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书》,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评估规则,拍卖构成程序违法,执行程序应当立即中止,拍卖行为应予撤销。

  对此,秀洲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根荣告诉《方圆》记者,法院于9月2日收到评估异议后,即通知评估事务所作出说明或重新评估。9月9日,法院收到评估事务所“评估结论基本上是客观合理的”《情况说明》。法院于9月15日向德尔公司留守人、李益明堂弟李振明送达回证,李振明签字、德尔公司盖章签收,因此程序没有问题,拍卖合法合规。

  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康华律师认为,从司法层面看,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不满意即将面对的债务处置方案,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重新设计“救回”德尔公司的法律途径和具体方案,使之“扶大厦于将倾”,企业主尤其债权人的利益将得到全新的有力保护。

  无证的违法拆迁

  2011年11月,拍卖过去一个多月后,李益明得知:秀洲工业园区对德尔公司所在地块的拆迁是“无证违法拆迁”。一直觉得是拆迁“催”垮了自己企业的李益明,开始觉得“冤枉”。

  《方圆》记者就此求证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答复:“拆迁百分之百有(拆迁许可)证。”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余仁义向《方圆》记者出示了一份“嘉建委(秀洲)拆许字(2009)第00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证》载明,此证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给嘉兴市秀洲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实施单位为嘉兴市众合拆迁有限公司。拆迁期限为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1日。

  李益明告诉《方圆》记者,2010年3月22日发给德尔公司拆迁改造通知的是秀洲新区建设管委会和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后与他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甲方拆迁人是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因此,“许可证上准许实施拆迁的主体单位,和实际实施拆迁的单位‘完全对不上号’。”

  对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龙认为,这种情况属于拆迁主体不符,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拆迁无疑是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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