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网上打折太多化妆品多有问题_人民监督网 

中消协:网上打折太多化妆品多有问题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本网快讯(记者廖爱玲)因购买假冒劣质化妆品的投诉一年达9844件。今天上午,中消协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宣布将在北京、上海等地启动诚信促发展慧眼护容颜化妆品科学消

 本网快讯(记者廖爱玲)因购买假冒劣质化妆品的投诉一年达9844件。今天上午,中消协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宣布将在北京、上海等地启动“诚信促发展慧眼护容颜”化妆品科学消费指引系列活动,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指出网上打折幅度太大的化妆品大多有问题。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全国消协组织汇总统计,2010年因购买假冒劣质化妆品的投诉就达到9844件,如果将在美容院发生的因化妆品引发的投诉相加,将远远超过1万件。从这些投诉中也发现“消费者错误地选择非正规的化妆品销售渠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中消协秘书长助理王前虎指出,尤其是从网络上购买那种大幅度打折的化妆品带来的投诉很突出。现在有相当数量的化妆品网店进货渠道不正规,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有的网店就是把过期的产品通过刮、涂、改后再销售,因此消费者应该“对打折幅度太大的化妆品多个心眼”。
  
  两家协会因此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消费者应从化妆品企业认可的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不要一味追求大折扣、低价格,注意检查化妆品的“全成分标识”,凡标识模糊,刮掉条形码、批号或电子监管码的产品,都无法了解产品保质期,无法追溯产品质量,要拒绝购买。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