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煤炭局长郝鹏俊贪腐细节披露:煤不黑人黑_人民监督网 

科级煤炭局长郝鹏俊贪腐细节披露:煤不黑人黑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2010年6月10日播出) 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 主持人(董倩):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新闻1+1》。 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一件什么事呢?一个科级干部,

(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2010年6月10日播出)

  ——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

  主持人(董倩):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新闻1+1》。
 

  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一件什么事呢?一个科级干部,按理说从级别来说,官可真不大,但手上的权力可不小,因为他管着煤矿的开采这方面工作,没有想到他把权力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迅速地发家致富。在北京、海南等地的房产加起来就35套,他是如何如此成功的呢?

  (播放短片)

  解说:

  北京市三环内宣武门外大街92号,能在海格国际大厦买上一套住房,是很多人想也不敢想的梦。而在这样一个地处繁华,寸土寸金的小区,有13套房都属于一个叫郝鹏俊的人,另外的四套在其妻儿名下,不过在郝鹏俊和他妻儿名下的房产还不只这17套。

  在北京的朝阳区,关东店四巷朝外SOHO,南三里屯的花园巴黎城和宣武区的信恒大厦,这个家庭还有18套住房。

  随着法锤的重重落下,煤炭大省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宣判,郝鹏俊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妻子的弟弟于小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三人共处罚金3.24亿元。

  郝鹏俊,1950年9月出生于山西蒲县太林乡一个农民家庭,1968年参加工作,仕途还算顺利。1976年他是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1991年任地矿局局长,2002年任安监局局长,2004年任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矿难频发被免去局长职务。后来又在2006年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然而也就是这一连串与煤矿相关的职务,使他成为了他自己办的煤矿的保护伞。

  孔宪民(临汾市蒲县纪委副书记):

  (郝鹏俊)任蒲县地矿局局长职务期间,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两万元,非法买卖科成镇张宫长村一个叫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并编造谎言,接替成蒲县成南岭煤矿。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走上违纪的道路。

  解说:

  凭借其地矿局局长的面子,郝鹏俊对煤矿的经营肆无忌惮,2005年8月,为掩人耳目,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一份假的退股协议,应对中纪委要求,国家机关人员不得经营煤矿的全国检查,当起了幕后操手。

  2008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他依然非法组织生产,在局长这顶官帽的保护下,当地对成南岭煤矿的监管形同虚设。

  郭敬铭(临汾市蒲县煤管局太林煤管站站长):

  虽然他是我领导,有点小问题,说重了不听话,说得轻了跟没说一样,也存在一定的难度,这样对我来说,确实不好讲的。

  解说:

  就这样乘着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此时的煤炭市场也是一路高涨,成南岭煤矿由当初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的煤炭企业,职工达500多人。

  2008年9月,一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在山西展开,领导小组将郝鹏俊一案作为典型重点,督办查办。

  2008年10月,纪检部门先后将郝鹏俊夫妇双规,2009年9月14号,郝鹏俊夫妇被提起公诉,直到此时,郝鹏俊贪污腐败案的各种细节才陆续浮出水面。

  字幕提示:

  北京、海南等地房产35处,存款帐户76个,存款1.27亿元,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偷逃税款1871万元,超限额购买炸药85.5吨,雷管20万枚。

  解说:

  另据山西晚报报道,郝鹏俊所在的蒲县将2010年的一般财政预算调整为三亿元,如果郝鹏俊一审判决的3.2亿罚金得以执行,再将其在北京正在拍卖的房产变现进入财政,则是蒲县2010年确定的全县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目标数值的两倍。

  在山西蒲县这片150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含煤面积就达到了136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达到了181.7亿吨,我们不知道这片资源肥沃的土地是不是只养肥了像郝鹏俊这样的大硕鼠,他的这起罕见的腐败案给社会带来的警示又是什么呢?

  主持人(董倩):

  首先感谢岩松,也感谢观众朋友们的包含。嗓子突然变成这样,首先岩松一个问题,对于这么一个小官来说,怎么可能搞出这么大的事?

  白岩松(评论员):

  我想可能你这个嗓子也是看完这个事给震撼的,或者说是气的。我觉得这件事情让很多的人感到震惊的地方很多。首先,论一个科级干部,官不大,但是别忘了,在北京可能厅局级干部官都不大,但是如果到了基层的话,在一个县里头,一个科级干部,他就是一个局的局长,他手里就握有重权,像在这样一个1500多平方公里,但是1300多平方公里都有煤地方的时候,每一寸土地都是钱,寸土寸金,可以这样去形容。
 

  科级干部的科级就不重要了,关键他是干部,他手里拥有权力,但是没想到他用在了自己,我首先震惊的是,他可真的是白手起家,因为连最初自己开始开矿的两万块钱都是利用自己的权力给别人开矿权,从别人那儿拿来的,纯属白手起家。

  第二个让我震惊的是,起步很晚,但是增速迅猛,因为起步的时候,你想想已经是二字头的新世纪了,但是增速迅速就几个亿的家产,我说这太了不得。

  第三个让我感到震惊的就是,十来年的时间,八九年,七八年这样的时间里头,他就安然无恙,甚至在北京的房产里头有13套都是以他自己的名字弄的,说明他多么得放心。

  第四个让我感到震惊的,这件事情难道仅仅是他,或者说他的家属,那周围我们这样一个基层执法和监督的环境,是不是同样暴露出了更加让人担心的问题,所以我觉得的确非常震惊,恐怕我们再想一会儿我嗓子也说不出话了。

  主持人:

  其实就像你刚才说的,他虽然说是小官,但是在地方上,他职位并不小,他的能量很大,什么原因导致他的能量会这么大?

  白岩松:

  我觉得首先可能是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本身在自己这方面来说,在遇到一些大的国家政策的时候,他想出了一些小的具体的对策,这就是巨大的漏洞,很可怕。

  比如说在2005年的时候,明确地要求所有的官员要从煤炭中把股份都退出去,他就把自己的堂哥、妻弟等等一找来,就明确地告诉他们,你们一点风险都没有,就换个名,最后整个煤矿实际的运营权,包括经营权、管理权等等还在他们夫妻俩的手里头。

  主持人:

  为什么?

  白岩松:

  因为面上过去了,具体的证据,别人不好说话,煤矿现在如果从纸面上来说,矿主已经换人了,已经换成了不是这两口子本人了,所以他还是想出了一些办法。

  另外有一些疑点我觉得要考虑。比如说我们在这儿上去看,因为矿难,曾经被免去过局长职务,在2005年的时候,但是2006年的时候又复任党总支书记,这时候你就能看到,他腰杆儿挺硬,有很多人会去帮他,按理说都免完了,因为矿难频发,他动用的是什么能力,是人情能力,还是钱的能力,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是很大的富豪了,所以恐怕这也是一个因素。

  第三个很让人担心的,在基层我们的监督和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个障碍就是人情的因素,会不会也在这里存在,是钱的因素还是人情的因素,还是大家。有的时候有一个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要出事你就把事给出大了,真把事给出大了之后,旁边的人司空见惯就不当事了。当地人都已经在议论,他是不是县里的首富了,好几年,其实最后记者调查的时候,顶多算前十富之一,不是首富。可是这种议论不等于一种举报吗?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做呢?就像刚才短片中那个人接受采访所说那样,我管不了他,说轻了的话没用,说重了的话,人家还不听。

  那我们的法律在哪儿?我们的党纪党规又在哪儿?比他高的干部又在哪儿?他又不是县委常委。

  主持人:

  您现在收看的是《新闻1+1》,节目稍后继续。

  (播放短片)

  解说:

  “国家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但自己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以为靠自己的能力挣点钱没什么……”。这是2005年山西临汾在清理国家干部煤矿入股行动中,郝鹏俊写给纪检部门的情况说明。

  “不知道,我帮忙”,这是审讯中的郝鹏俊在面对关键问题时的口头禅。但在2010年4月15号的法庭上,抖动着双腿,晃动着手指,低垂着双眼的郝鹏俊却将话题转移到了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的身上。

  据媒体报道,4月15号郝鹏俊在法庭上称,“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

  就在这时,主审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他的陈词。

  5000万,又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那么对于郝鹏俊在法庭上的举报,有关部门又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

  王秀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其实对检举乔建军书记,我去采访他的时候,他跟我说,他跟郝鹏俊没有见过面,两个人是不认识的,按照山西蒲县纪检的同志他们分析,郝鹏俊的目的是想干扰二审,给二审施加一个压力。

 解说:

  在郝鹏俊当庭检举风波公开之后,临汾市委也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调查和应对工作。5月1号左右,山西省监察厅、临汾市检察院反贪局得出调查结论:“乔建军所贿5000万元为无中生有,纯属诬告”。

  其实当主审法院以与本案无关为由,当场叫停郝鹏俊的检举时,也为公众留下了无尽的猜测。而这种猜测正是建立在郝鹏俊案件所呈现出的当地严重的官煤是腐败之上,与其说人们在关心县委书记有没有索要五千万,不如说公众更关心的是,在山西蒲县为什么会发生郝鹏俊案件?

  十年时间,郝鹏俊为什么可以一次又一次躲过举报,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这个所谓的财富神话,才被彻底打败。
 

  王秀强:

  他们当地县的纪检委的工作人员跟我说,当做出逮捕郝鹏俊的这个事情决定的时候,郝鹏俊带着他的会计,包括矿的矿长,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当时去了北京、太原等地,按照纪检同志的话说,他们是在试寻求找一些关系,找一些门路,把这个事情能够掩盖下去。

  解说:

  1991年地矿局局长,2002年安监局局长,2004年煤炭局局长,2006年煤炭局党总支书记。

  地矿局、安监局、煤炭局,十几年间,郝鹏俊一直在蒲县任职,他为什么能够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达十余年,非法敛财三个多亿,关系触角还能延伸到全国各地。

  王秀强:

  山西蒲县的检察机关发现,郝鹏俊个人的资产有七八亿,当地还流传一句话,叫做煤官跌倒,财政吃饱。

  解说:

  据了解,山西省纪委在今年1月21日曾发出通报称,该省在2009年展开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共清剿违规违纪资金145.82亿元,处理了1217名违纪党员干部。此外,还有近一千个单位和四千多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在焦煤生产管理和监管环节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这些冷冰冰的数字让人震惊,而类似煤炭领域涉及到的违规审批,入股办矿,挪用煤炭基金等现象,也不仅仅局限在山西。

  字幕提示:

  2006年新闻资料

  李毅中:

  结果,由于有政府做后台,矿主他就胆大妄为啊。

  解说:

  政府撑腰,矿主胡来,这是2006年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在此之前,从黑龙江到云南,再到山西,三起矿难的接连发生,让当时的国家安检总局不得不把工作的重点转向打击官商勾结。

  煤矿、官员,今天透过郝鹏俊的这起罕见的腐败案件,反思还仅仅是个开始。

  主持人:

  岩松你看郝鹏俊当庭检举县委书记,怎么看他这种举动?

  白岩松:

  我觉得如果说刚才在面对他的一些数额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很多“震憾”。接下来很多细节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很多的困惑,你刚才提到这一点是其中之一。

  我先说前面的,比如说包括他在中间还捐了两千多万的公益,修路等等,他是公务员,他夫人是民政局副局长,他孩子是公安局的刑侦大队,请问这一家人全是公务员系列,两千多万做慈善,相当于另一种自我举报。为什么没人受理,大家就听之任之了。这是一个我感到很困惑的地方。

  接下来我还感到一个很困惑的地方是,如果他要是合法经营怎么办呢?他没有偷税漏税,没有这些贪污,没有这些最后判他的罪名,你想这几亿家产的人,最后他因为贪污,包括偷税漏税能够证明出来的东西,才不到50万块钱,那让你感到很困惑,如果他要是合法经营的话,他利用自己权力达到这一步,我们就用什么样的法律去惩处他?仅仅有党纪就够了吗?又是一个感到很困惑。

  第三个很困惑。当然包括你说到这个,在庭审的时候,他说我要检举县委书记等等,然后就打断了,与本案无关,我看到了相关材料,证明他说的是9月18、19日,县委书记向他索要,但是县委日志,因为那是在大奥运周期,全有他们县委书记在干嘛,那一段时间他正在更基层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天中午他可能没有机会跟这个人见面,但是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不让他多说几句呢?因为如果他要是编瞎话的话,他说的越多的话漏洞越多,更有助于还县委书记清白。

  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恐怕还需要给大家一个更加信服答案,因为就靠他一个人,这一家人是否可以,这十来年形成一个很好的安全环境,是否还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

  主持人:

  另外回到刚才困惑这个地步来说,我们到底用什么样的法律去面对这样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的人,最后法院认定的是用四个相关的罪名,为什么不是之前检察机关公诉的六大罪名?非法采矿罪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为什么没有被法院认定?我们看一下采访事情的记者,所给我们带来的一段报道。

  石破(《南风窗》记者):

  一个很有意思的是,当初查的是违规生产,最后其它四宗罪都成立,违规生产反而不构成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规定,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要件,必须是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煤矿越界开采,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就是说它的前提是,矿产管理部门发现你违法越界开采,然后去制止你不听的,这样才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要件,但是当时因为全市都不允许煤矿生产了,管理部门根本就没有去查,也没有责令这个矿停止生产,更没有行政处罚。所以郝鹏俊的辩护人,就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缺少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法庭就采纳了他的辩护人的意见。

  另外一个现在主要就是因为会计没有抓住,郝鹏俊就认为你们没有找到会计,就不能说我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所以公诉机关它也是证据不足。因为它确实没有很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两个人,就是郝鹏俊和他的妻子,指使会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没有确切的证据,只是一个推测。

  白岩松:

  是,接下来的时候还希望法律给我们更多的解释,其实现在会说,接下来还有几个提醒,比如说其中有很重要的提醒是这件事情最后被抖搂出来,是因为的确遇到了一个很意外的事情,2008年的9月8号襄汾溃坝,导致277人死亡,连山西省的省长孟学农都被免职了,然后临汾要求所有的矿必须停产,这哥们觉得自己六证齐全,继续开矿,实在把国务院的调查组给惹急了,这还在干,一查,最后越查事越多,出来了,给我们一个提醒是,难道仅仅靠意外去发现很多事情吗?这是第一个提醒。

  第二个要提醒的是,还有全国各地多少人是用这样换几个名字,就继续权力,还跟煤仅仅结合起来,官商结合,这个如果不细查的话,恐怕还有很多人乐呵呵的看着我们今天类似这样的新闻说,这倒霉蛋,因为他依然幸运地过关,我觉得这个又是提醒。

  第三个提醒,仅靠我们基层内部的监督,看样是很难起作用,我们应该调动百姓、媒体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监督……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