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刘铁男在被举报前已落选中央候补委员_人民监督网 

媒体称刘铁男在被举报前已落选中央候补委员

2006-05-01 18:00 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王秀强 | 浏览:
5月14日,中组部负责人证实,因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刘铁男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领导职务。当日,发改委官方网站领导栏中也将刘铁男名字撤掉,其个人主页也被删除。 这

    5月14日,中组部负责人证实,因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刘铁男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领导职务。当日,发改委官方网站领导栏中也将刘铁男名字撤掉,其个人主页也被删除。

    这是继李春城后,又一位副部级高官被纪检部门调查。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在今年十八大期间,刘铁男是中央国家机关代表,但在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差额选举中落选。这一变故释放出来中央对他的政治态度,且在他遭遇实名举报之前。

    与前任能原局长管理策略不同,刘铁男更加重视项目审批权,并且限定煤炭、电力装机、新能源局发展的具体规模。例如,2013年明确全年新增水电装机2100万千瓦、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

    “此前,能源局在部署下一年工作时并未明确具体发展规划。2013年能源工作安排与2012年相似,仍然框定了开工建设煤矿规模、新增煤电装机量。这种安排实为在强化审批的地位。”一位能源行业人士如是说。

    在2012年12月6日被举报之后,其本人也试图借助项目审批来扭转失势的格局。发改委公布项目审批信息显示,自被举报到告别国家能源局,发改委大手笔批复项目。发改委内部人士的解读是,“刘铁男是在为自己笼络人心。”

    按发改委分工,其分管领域经济运行调节局、产业协调司、财政金融司。“既是发改委副主任、又是能源局局长,双重身份,再加之分管工作均与能源产业有交叉,使其在能源事务的处理上有很高的话语权。”上述能源行业人士说。

    梳理刘铁男主政能源产业的两年时间,其本人在具体的能源项目选择上亦有偏好。其本人对于大型煤化工项目、非常规油气项目有特别的关注。在其个人行程中,曾先后到山西、内蒙古调研煤化工项目,并表态支持山西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级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基地。

    另一则引起关注的调研是,2012年8月刘铁男赴辽宁抚顺、吉林桦甸专题调研了我国油页岩资源开发情况,以促进开发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此前,刘铁男专门组织召开页岩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会议。

    刘铁男的落马再次引爆对能源系统腐败问题的探究。发改委内部人士坦言,“能源系统是腐败重灾区,在项目审批方面寻租空间太大。”

    一位民营能源企业负责人表示,电厂等项目的审批过程难度很大,超过一定规模项目需上报发改委、能源局。“需要强有力的运作,否则难以通过。”

    在刘铁男之前,中核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腐败案件均来自于能源领域。

    能源企业的管理漏洞和腐败随着刘铁男案件的进一步发酵引发关注。日前,审计署公布多家能源央企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华能、国电集团、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在财务管理、项目投资、内部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三家公司同时存在账目作假问题。华能集团2011年多计资产1.93亿元、多计负债1.58亿元、多计利润0.35亿元;国电集团2011年多计利润6.22亿元;国家核电技术公司2011年少计利润4059.08万元。

    此外,本报曾独家披露中国煤层气标杆中联煤层气公司虚增工程量、虚假招标等问题。内部审计显示,2011年这家央企虚增工程量6.37亿元,占在建工程1/3,导致2011年资产和负债分别虚增6.37亿元。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