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加拿大公款吃喝零消费

2009-04-12 09:44 来源于:转载 | 作者:思孟 | 浏览:
我的老朋友在加拿大联邦政府交通部工作,他代表加拿大出任世界航道委员会委员。世界航道委员会每年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开会,制定有关航道的标准等。

    我的老朋友在加拿大联邦政府交通部工作,他代表加拿大出任世界航道委员会委员。世界航道委员会每年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开会,制定有关航道的标准等。我的朋友最不愿意外国同行到加拿大访问,更不希望航道委员会到加拿大开会,因为,来了外国客人,他无法招待人家。

  在招待费方面,加拿大政府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除了政府首脑来访外,来了外国客人连一顿饭都不请。堂堂交通部,不仅内宾接待的餐费为零,外宾接待的餐费也为零。世界航道委员会的各国委员到加拿大来开会,加拿大交通部只安排会场,组织会议,没有其他招待,不仅不会宴请来自远方的客人,连中午工作餐都不提供,来宾们到了中午要自己出去买汉堡包吃。加拿大政府倒是招待咖啡,但招待咖啡也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手续,必须事先申请,来了几个人,申请几杯咖啡等,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请喝咖啡,未经过批准,连咖啡也不能请,你说做为具体接待人员该有多难为情。

  但加拿大人不觉得难为情。他们认为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不能随便慷纳税人之慨,不能随便代表纳税人请客吃饭。他们认为来自各国的委员们是来工作的,吃饭问题应当自己解决,不能由加拿大纳税人负担。

  问题是,除了美国与加拿大一样外,委员会的其他国家在接待会议时不像加拿大这么一毛不拔,例如委员会在欧洲各国开会时,东道主国家一般会有一顿正式宴请,中午还提供简单快餐。这样一对比就不平衡了,只来不往非礼呀。所以,当其他国家的委员到加拿大来的时候,我的朋友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招待,他一般是赶上周末把各国的同行请到自己家里吃一顿饭,国家不拔毛,只好自己拔毛了。

  加拿大政府不仅对公款吃喝控制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对出国公务的费用也管理得极其严格。

  我的朋友给我讲了他的司长求他出让出国经费的例子。

  加拿大政府各部人员出国必须提前报计划和预算,列入该部的总预算,预算经过议会批准才有效,否则,就没有经费出国。议会的反对党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内行,没有必要的出国安排肯定过不了预算审查关。

  有一次,我的朋友的直接领导,交通部的一位司长有临时公务需要去欧洲,但由于事先没有报计划和预算,没有经费成行,但这项公务又必须去,于是,司长就来求我的朋友,(不是命令,而是求),能不能让出一次出国经费。我的朋友每年要去5次欧洲参加世界航道规范的制定,这5次出国的经费预算年初就编进交通部预算经过议会审查批准了。司长问我的朋友能不能少去一次欧洲,把经费让给他。我的朋友答应了,他向世界航道委员会请了一次假,司长解决了出国的费用,连连向我的朋友致谢。

  加拿大对于中央政府各部的出国经费都控制到这种程度,司局长级别的出国费用都如此控制,地方官员想用公款出国旅游,根本就没门。

  必须承认,在杜绝公款吃喝和公款出国方面,加拿大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加拿大的纳税人真是有福气呀。当然,这个福气来源于他们手中选票的巨大威力和在议会里总有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反对党的定量的有效的制约与监督。

  我们真应当好好学习呀。

  什么时候中国也实现公款吃喝与公款旅游零消费?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