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检查岂能制止公务员滥发津贴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4月开始,在武汉市直行政单位,进行着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其中,一市直机关人均应退

    4月开始,在武汉市直行政单位,进行着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其中,一市直机关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元。(《新京报》5月3日)

    此次清退的背景是,去年中央纪委等六部委对广州、武汉等六地市公务员津补贴进行检查,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滥发。据称,中央纪委去年检查的6个地方,武汉滥发的津补贴不是最多的,广州等地发得更多。由此,不难看出各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的混乱情况。

    这仅仅是中央在个别地方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的情况,没检查到的地方的情况如何呢?学者的专门调查也许能提供证明——复旦大学副教授孙琳,曾专门调查过中国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300多项。

    官方“例行检查”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学者的研究结论,同时也给“官员每年有巨额灰色收入”的民间说法,提供了有力注脚。一句话,如果说公务员津贴补贴泛滥,薪酬标准事实上已变得十分混乱,决非言过其实。由于滥发津贴补贴的钱,主要来自预算外收入,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财政预算秩序,给资金监管带来巨大困难,也容易助长政府履职执法中的不正之风,滋生“执法经济”,给设立“小金库”甚至个别官员的贪污腐败,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泛滥的津贴补贴发放,客观上拉大了阶层收入差距,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激化了官民矛盾,滋生“仇官”心理。

    要有效遏止和切实防止一些地方滥发津贴补贴,仅靠偶尔进行“例行检查”后的清退纠错,是远远不够的。全国如此众多的地方和政府机关,要“检查”到何年何月?!为此,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各地滥发津贴补贴已具有普遍性,需通过强制性的法律予以彻底纠正。

    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法,就是这样一部约束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重要法律。现代西方法治国家,几乎都有类似的法律。比如,在世界上较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德国,不仅有《联邦公务员法》,严格界定公务员的范围,规定公务员、雇员和工人的总体比例,还制定有《联邦公务员工资法》,具体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的种类、范围和标准。美、法等国也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

    而我国,由于《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只有极为原则性的笼统规定,致使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主要依靠政府及其人事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进行管理,一方面规范性程度低,另一方面效力等级也低,权威和执行力不够,以致各地竞相突破,想方设法通过增加津贴补贴和福利,来提高公职人员的薪酬水平。

    除此之外,不少地方还在其他方面,如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挖空心思为公职人员谋福利。比如,将公务员纳入保障房对象,优先供给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三公消费”大有变为“四公消费”的倾向。权力自肥之所以在不少地方大行其道,即使遭到社会各界普遍质疑,仍能我行我素,根本原因之一,在于我国目前缺乏一部规范具体、标准明确的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法,现有的政策和文件无力约束个别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自私自利之手。

    需要指出的是,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法的规范对象,不应仅限于我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范围,还应包括垄断国企的高管和员工,以及事业单位改革后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由纳税人供养的事业单位官员和员工。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